| (2006年4月21日)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是当前和今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为推动我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把全区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3. 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4.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人、主体、主角作用,尊重和支持农民的创造精神,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5.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行政命令和一刀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注重保护水源和节约用水,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具有麻章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是:
(一)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成为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现代农业不断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推广良种良法和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到2010年,全区优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粮食作物面积的95%以上,优质及专用品种普及率达到90%以上,进而提高粮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业产业区。通过政府引导,使花卉、水稻、水果、甘蔗、蔬菜等产业在我区做强做大,发展优势产业。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带动种植、食品加工、运输等配套产业的协调发展,发展各种农海产品的流通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企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建立起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到2010年,全区产值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10家以上;全区进入流通领域的90%以上农产品实现加工增值;全区实现年农业总产值9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8%以上。
(二)生活宽裕。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大部分农民生活达到富裕安康。鼓励群众移风易俗、少生快富,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风尚,到2010年,全区100%的镇没有多孩出生、90%以上的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108元,年均增长5%以上,衣食住行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0年止,全区改造800户农村住房,解决2000人农村人口安居问题;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全区所有自然村通等级公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以上;卫生乡村达标率达70%以上;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生入学率分别达100%、99.1%,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1%,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85%以上;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大力建设农村敬老院,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区五保户集中供养。稳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全区农民群众无饥寒。
(三)乡风文明。农村社会和谐、社会秩序良好,农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团结互助,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逐步适应农民群众的需求。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开展生态文明村、特色文化村、卫生村创建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平安村庄”、“和谐村庄”、“民主法治村”、“计生无计划外出生村”等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区3个镇力争达到省级或市级文明小城镇标准;全区各级文明村建设总数要达全区村庄总数的75%以上,其中,30%以上的村庄进入省级或市级文明村行列。
(四)村容整洁。统一规划,整治村容村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使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对各村电线、电话线、有线光缆进行集中整治,合理有序布局管线;排除房前屋后的牛栏猪圈,实行集中统一建设,达到人畜分离;以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为重点,把村庄绿化和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种植常绿果树、观赏型农作物,绿化、美化村庄。
(五)管理民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健全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村干部依法行政,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农民的公民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镇政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断改善党群关系,改善镇村关系。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举措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陈吴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下设宣传组、指导组、督查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对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镇都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为组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镇要尽快制定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区直和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系统相应的推进计划。
2.实行领导挂村,落实部门帮扶。区四套班子领导定点挂村,区直相关部门对口帮扶,镇级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也对应包村帮扶。要把帮扶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帮扶班子,明确责任人。同时,学习徐闻“回乡工程”的成功经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麻章籍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回到自己原籍所在村庄挂点帮扶。所帮扶的村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不力的,帮扶的挂点领导不能变,挂村的班子成员不能换,帮扶的单位不能撤。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1.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讲活动。区委办、宣传部、组织部和区党校联合举办一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讲活动,组织力量到各镇和各村集中宣讲。
2.区、镇、村采取有力措施,宣传发动。一是各级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二是通过广播、宣传车、墙报、标语、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村庄农户进行宣传。三是每个镇必须在主要交通路口建立1至2座永固性宣传标语牌,各村要定期出宣传栏。
3.新闻、广播、电视及时宣传报道。区新闻、宣传部门要全面掌握新农村建设各方面情况,及时对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三)引导农民,唱好主角
1.搞好村“两委班子”建设。要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战斗力强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完善村财镇管、村务公开等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加强村委会建设,提高其服务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2.结合固本强基和先进性教育,建设一支好的农村党员队伍。对农村党员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科技文化知识的教育,进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宗旨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发展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执政意识,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使之模范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完成上级各项任务,带头遵纪守法,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树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投资投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主人、当主体、唱主角。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思想,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出资,建设自己直接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共建自己美好家园。
(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1. 建立挖掘农业生产潜力、进促农民增收的有效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引导群众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渔则渔,走特色产业致富之路。各村要根据当前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发展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培育和推广一个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做到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引导和扶植特色产业(产品)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的新路子,打出品牌,提高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 建立政策扶持促进农民增收的机制。完善和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和良种、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补贴等政策。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扶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3. 建立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机制。以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形成农民家庭内部物质和能源利用的良性循环。鼓励农民变“三废”(畜禽粪便、农作物秸杆、生活垃圾和污水)为“三料”(肥料、燃料、饲料),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以实现绿化达标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环村林、环宅林、环水林、环路林,大力整治河流污染,切实改善供水设施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 建立农民培训转移就业促进增收的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将农民技能培训纳入财政支出范围。继续实施“百万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农民、失地农民和转产渔民的培训力度,增强其就业技能,引导其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以达到提高农民、减少农民的目的。“十一五”期间,我区要推进 5 万农民转移就业,实现农家生活宽裕。
5. 建立起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农海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旅游业等,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五)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1. 要充分发挥好典型村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目前我区已有省级生态文明村1条、省级卫生村3条;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3条,市级生态文明村18条;市级卫生村4条;市特色文化村7条。要继续巩固和提高上述村庄的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与此同时,在创建活动中要不断涌现新亮点,培育新典型。麻章镇要抓好以大路前村为代表的325国道沿线花卉专业村的连片创建活动,力争使之成为全省、全市新农村建设典范。湖光镇在巩固提高北潭村创建水平的同时,要抓好以交椅岭村为代表的、以生态优美为特色的环湖光岩周边示范村的创建,以及以程村为代表的、以特色文化为特点的示范村创建。太平镇要抓好以造甲村为代表的、以村容整洁为特色的示范村创建。由多个自然村组成的行政村,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培育条件优良的自然村作为全村的创建典范。
2. 在抓好典型的同时,要以点带面,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全区全面展开。全区各村要以示范村为榜样,因地制宜、力所能及地积极、主动开展创建活动。要在全区广大农村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
(六)软硬并举,全面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既要注重硬件建设,也要强调软件建设。
1.切实搞好硬件建设。
一要制定一个合理规划。强化规划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搞好农村规划,按照规划整体性、和谐性、前瞻性要求,抓紧编制完善镇(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依据。新农村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把土地利用、农业园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农村各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布局。自然村也要编制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门经费,支持农村编制建设规划。区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小组,在镇、村配合下,组织力量搞好村庄整治布点规划,力争两年内完成全区村庄规划。未完成规划编制的行政村、自然村,应暂缓建设项目和农房建设审批。国土部门要严格贯彻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原则上要求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其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切实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建设部门应加强引导、指导农民建设住房,免费提供适合当地实际、经济安全、省地省能省材的住宅设计图样。村庄建设规划应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突出地方特色,注意保护好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古迹等,避免造成破坏性开发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要推进一批改造工程。要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推进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等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改水。在解决农村“饮水难”的基础上,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苦咸水、污染水村庄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自来水普及,2010年全区90%的农村要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建立和完善农村改水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改水整体规划,提高用水质量,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卫生。
二是改路。在完成镇通行政村道路硬底化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和引导自然村抓好道路硬底化建设和逐步实现村内道路硬底化,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合理安排农村客运班线和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早日实现行政村通班车,给农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流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三是改厕。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以粪便处理无公害化为目标,每个村庄建立一所以上带粪便处理池的公厕,清理露天粪坑;鼓励农民建沼气式厕所、水冲式厕所等。
四是改灶(沼气)。推进沼气建设工程,把改灶和沼气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府引导,健全服务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技术培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后续服务,把沼气示范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沼气开发利用在全区铺开。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沼气建设远、近期规划,创新“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花”等综合利用模式,力求沼气生态农业开发利用有新的进展。
五是改房。加快农村贫困户危房、茅草房和水库移民住房改造。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要求,进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0年全区要改造500户农村住房,解决2000人农村人口安居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向楼房化发展,节约土地资源。引导和帮助农民实行住房和禽畜分离,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三要建设一个公共村场。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习俗,建设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条件好的村庄建设配套齐全的活动场所;条件不足的村庄可建设简便的阅报亭、公共休闲场地等活动场所。
四要营造一个干净环境。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普及健康教育,增强农民卫生意识,开展以“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为主的农村卫生活动。每个村庄至少设立一个垃圾堆放点,建立健全清洁卫生制度,继续开展“卫生进村居、健康在家园”活动,组织发动村民清扫卫生,拆除违章建筑,整顿村容村貌。
五要种上一片成荫绿树。突出当地特色,创建绿色生态经济园区,开展植树造林,多种果树、花卉,实现庭院经济高效化,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增强村民生态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严禁乱砍乱伐,营造绿色生态村庄。
2. 结合“六进村”,搞好软件建设。
一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消灭“黄赌毒”。在农民中广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市“双十双百双千”评比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文明家庭、生态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水平。
二要大力开展“三文”建设。要以先进的文化、娱乐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积极开展“三文”(特色文化村、农村文化室、农村文化节)活动,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文化室、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校舍,建立农村文体活动基地,有条件的地方要举办农民文化节。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农村中小学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要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要积极开展群众喜爱、内容丰富又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身体素质。
四要深入持久开展“三下乡”活动。文化、科技、卫生部门要认真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负责组织一批好节目到各镇各村巡回演出,宣传部门要组建放映队和定期组织一批好影片到各镇、各村巡回放映,科技部门要组织科技工作者下乡指导农民发展生产,卫生部门要积极送医送药下乡,引导农民告别贫穷、走向富裕,告别愚昧、走向文明。
(七)多轮驱动,形成合力
在充分发挥挂点领导、单位、回乡干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的同时,要大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来形成合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1. 区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切实增大对农村改路、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
2. 区民政、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财政、经贸、农业、林业、渔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整合全区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中央、省、市相关农村建设资金,支持我区新农村建设。
3. 学习吴川“回归工程”成功经验,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本村在外工作的各方人士积极捐钱、捐物支持新农村建设。
4. 学习遂溪“村企共建”的成功经验,通过区政协、工商联、经贸局等桥梁作用,广泛动员区内企事业单位,通过村企合作方式,支持我区新农村建设。
5. 通过区政协、统战部、侨联等桥梁作用,动员麻章籍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
6. 通过区武装部、民政局等部门协调区内驻军,通过军民共建等有效方式,支持我区新农村建设。
7.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我区新农村建设。
(八)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十一五”期间,我区要抓好以下改革:
1.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落实二轮土地承包的各项政策,特别要认真执行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对于外出务工农民,要保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决不能随意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的地方在土地流转中,以“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方针,以“自愿、有偿、依法、规范”为原则,提倡“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的模式,允许农民以田入股,形成“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要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的新机制。
2.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开展,配套改革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研究解决。要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认真研究、科学确定基层政府的职能、任务、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学校布局,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和教育经费的基本投入。从2006年起,坚决贯彻落实农村九年义务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推进区镇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区镇财政体制,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行。重视研究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针对农村的特点,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制。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区内各金融机构要承担义务,积极支持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区及区以下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培育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从多方面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 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有资质的粮食购销和用粮企业到产区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切实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正确引导市场粮价走势,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九)强化监督,严明奖惩。
1. 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要设立督查组,建立督查制度。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定期到各镇、各村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督查情况。
二要创办简报,定期通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深入到各镇、各村调查了解情况,对全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况、先进事迹及典型经验进行及时通报,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有效开展。
2. 建立干部奖惩制度。对抓新农村建设实绩显著的各级干部,要予以重用。凡是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不能评选为先进集体,村党支部不能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直部门负责人和镇党政主要领导不能评为优秀干部。对无所作为的干部和单位要作出相应处理。
3. 区、镇财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创建工作中,按照“先做先奖、小做小奖、大做大奖、不做不奖”的原则,对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的村庄,区、镇财政给予相应奖励。
附1、区四套班子成员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庄挂点安排表
2、麻章籍副科以上干部新农村建设回乡挂点安排表
3、麻章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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