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与办事须知


  办理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办理公证申请表》。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2、公证员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实和文书以及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
  3、公证员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
  4、公证文书办理完毕后,应留存一份附卷。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连同正本发给当事人。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对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结构应当与受援人或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5、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给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活动。  

 

服务承诺

  简单公证当天完成;一般公证一个月完成;疑难公证经公证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

  办理公证的期限:

  简单公证当天完成;一般公证一个月完成;疑难公证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

对公证处、公证员违纪情况投诉途径:

  1、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麻章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759-2733148
  2、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律管理部门投诉。


  湛江市司法局公律科投诉电话:0759-3310926

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违纪情况的投诉途径:

  向法律援助机构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投诉电话:0759-2733148

  


 


 

 

 
 

麻章区人民政府 电 话:0759-2733067  邮 编:52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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