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案件办理
(一)刑事案件立案,由派出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所长批准。
(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由派出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所长审核,呈报分局审批。
(三)对犯罪嫌疑人给予劳动教养的,由派出所领导集体研究研究决定,所长审核,呈报上级审批。
(四)案件按程序办理,林业行政处罚处予5千元以下罚款,办案人提出意见,主要领导批准。
(五)林业行政处罚处予5千元以上(含5千元)罚款,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批准。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
1、提交林权证或有效林权证明。
2、提交村、村委会证明,镇政府审核意见书及采伐林木申请表。
3、林政受理林木申请后派林政人员到现场踏查测量。
4、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采伐林木申请者缴交育林基金和林保费。
5、发给采伐许可证,并通知采伐者按许可证规定,期限采伐和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6、伐中进行检查。
7、伐后进行验收。
办理木材运输证须知:
1、放行原木(包括竹)凭采伐证(零散木凭育林基金发票),超数量和日期不得放行。
2、放行木(竹)制品、半成品、凭原进货放行证或有效证明和木材经营可证。
3、禁止外运珍贵树木及区规定保护的古树及其制品衍生物。
4、按物价局规定缴交检疫费和工本费。
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条件:
1、申请者必须提交申请报告书。
2、经营资金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身份证。
5、经营者建立的木材进出货台帐。
办理植物检疫证程序
接办理申请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如有检疫对象,则时间可延长。
林业生产技术指导程序
接到要求进行技术指导的造林、防治病虫单位(人)的申请后,即由局领导安排到现场调查及给予技术指导,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个季度公开一次。
义务植树绿化
凡是常住我市18岁周岁以上适龄公民每年每人按两天的劳动量(包括采种、育苗、种植、抚育至成林等)。
义务植树绿化费一律由市、县(区)绿委办征收。我区植树绿化费由区绿委办征收,区绿委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
办事时限:缴交绿化费为每年3月31日之前。
收费标准
(一)办理林木采伐按物价局规定收取10%育林基金及每立方米木材收林保费5元。
(二)办理木材运输放行证收工本费1元/张,收取检疫费0.2%(木材、半成品)。
(三)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0元。
(四)办理征占林用地每平方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4元(生态林地8元)。
(五)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文件.湛江市财农(93)03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交10元绿化费以款代劳,农村村民每人5元,每年只交一次。
(六)林业技术推广和指导是政府管理义务,免收费。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办理检疫证的收费标准为:①产地检疫按被检植物总货值的 0.1%收费,②调运检疫:木材及半成品按被检货值的0.2%,花卉、药材按被检货值的0.8%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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