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公开
1、立项项目等程序:
班子研究拟订项目地点 →实地调查 →可行性报告 →集体讨论
2、办证程序:申请人填表 →调查情况是否属实 →班子集中讨论确定
3、行政执法程序:
简易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现场笔录 →告知理由(依据) →听取辩解 →当场裁决 →现场执行
一般程序:
立案 →取证 →分析案情 →告知处罚依据、事实 →如要求听证,则组织听 →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
办事结果公开
1、扶贫款、物资、支农资金、物资分配使用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改低资金投放结果及效益每年公布一次。
2、立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结果要适时公布。
3、财经收支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
监督措施
1、国强学习,提高素质。每月组织一次学习会,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有关条例和规定;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交流会,自谈表现;每半年一次查摆民主生活会,一次党课;每年一次民主考评干部;年终全面总结。
2、成立监督小组,由局书记、组织委员、一名普通干部组成监督小组,书记兼任组长,设立举报箱。小组分工负责收集监督反映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领导、部门、并进行查处。
另外,对大胆检举违纪的有功人员,对节支办事、效益显著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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