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与办事须知

1、纳税人的权利

 (1)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为支持和鼓励某些产业、产品和经营项目的发展,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一定条件和范围内给予的扶持性减税、免税;另一种是纳税有特殊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给予的困难性减税、免税。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依法允许在3年内申请退税;逾期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4)认为税务机关具有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纳税人的义务

 (1)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设置帐簿,个体式商户确实不以设置帐簿的,需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3)纳税人必须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国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需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4)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可延期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6)纳税人欠缴税款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
 (7)纳税人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8)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方可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0)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般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服务承诺

 1、公开国税局征管的税种。
 2、公开办税的具体程序和手续,主要有: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待批文书。
 3、负责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机关要公开所辖范围内个体经营者的定期定额,自觉接受个体经营者的监督。
 4、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具体管理体制服务工作,实行限时工作制,主要以新的税收征管规程为准,在不违背上述精神的前提下,本着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要统一制定具体管理服务工作时限。
 5、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的硬件设施上,要尽一切可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要建立局长带班,轮流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协助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税收服务管理人员工作期间着税装,挂胸牌,举止端庄大方,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午休时间或临近下班时,如仍有纳税人前来办事,要热情地受理和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6、要把与纳税人办税直接相联系的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到“办税服务厅”设置适当的窗口,并有相应的标志。

公开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程序
 1、公开国税局征管的税种
 2、公开办税的具体程序和手续。
 3、公开所辖范围内个体经营者的定期定额,自觉接受个体经营者的监督。
 4、本着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要统一制定具体管理服务工作时限。

公开稽查工作规范
 1、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从严控制税务检查次数,对同一纳税人的专项检查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2、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工作,必须是两人以上,事前送达《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向被查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
 3、稽查人员到被查纳税人单位实施检查工作,要主动介绍自己的单位、姓名、耐心听取纳税人的解释。

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1、税务登记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2、发票管理违法违章处标准
 3、纳税申报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4、税务缴纳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5、偷、骗、抗、欠税处罚标准

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公开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从制度上保证税务干部廉洁从政。
 2、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建立《纳税人投诉或举报登记簿》,发现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措施组织落实。纳税人需要反馈意见的要认真给予答复。受理纳税人投诉或举报的当事人,其工作实行处理投诉或举报全程工作责任制,保证纳税人的投诉或举报认真落实。具有税务收征管职能和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置意见簿和举报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保证机关廉结,勤政、务实、高郊、办事公平、公开、公正。


偷税行为举报电话:2733398


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投诉电话:27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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