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持下列资料到我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土地使用证;
2、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4、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
5、中(议)标通知书;
6、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7、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书;
8、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及证件复印件;
9、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管理手册。
(二)所持资料经我站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持《麻章区质监站收费通知单》到站财务处交质安监督费。
(三)交费后,建设单位到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式四份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交回我站,我站审查盖章后,留一份备案其余退回给建设单位。
(四)我站发给建设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一式三份,质监站将按计划书中所规定的内容派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
(五)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区质监站到工地进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经审查合格签证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要求有关单位提前十五日将工程竣工质量技术资料和安全评价书集中送往区质监站,由质监站对资料进行抽查。
(七)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提前七天通知区质监站,届时质监时将派人到场实施监督。
(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向区"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设在区质监站)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有不尽事宜请到区质监站及有关单位查询。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质量监督费(其中住房) |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
2.5‰
1.7‰ |
麻章区物价局粤价[2001]303号粤价费字[1991]239号 |
安全监督费 |
工程造价 |
3.5‰ |
麻章区物价局湛价费(1)字[1994]26号 |
工程、材料检测费 |
项 |
见文件附表 |
麻章区物价局湛价[2001]106号 |
办事内容、条件、程序、结果及时限
(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齐全有效,按时交费,马上可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式四份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并盖章交回我站。我站在收到交回资料后,1周内审查、盖章完毕,同时发给建设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一式三份,报监手续完毕。
(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提前1天通知我站,我站按时派人到工地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若审查合格给予签证。
(三)基础、主体隐蔽工程验收监督
建设单位将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提前一天通知我站,我站立即给予答复将按约定时间派人到位监督。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1、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要求有关单位提前十五天将工程竣工质量技术资料连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及《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经监理公司审核签名后送来我站。我站在收到施工技术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抽查完毕,并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才能进行质量验收。
2、建设单位在计划工程质量验收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来我站,我站准时派员到现场实施监督。
3、建设单位在验收日期2个工作内向我站提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我站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和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建筑材料、构件检测期限
1、钢材物检3天;
2、砂石分析7天;
3、砖强度检验10天;
4、砼和沙浆试配5天完成,检测在达龄期后三天完成。
当委托单位缴纳费用后,我站即按时对以上试验、检测项目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投诉途径
我站欢迎、鼓励、认真受理用户及社会公众对我站人员违纪及受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反映和投诉,投诉途径以下:
(一)凡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反映、投诉,统一向我站站长投诉。
(二)凡对我站副站长以下(包括副站长)违纪问题的反映、投诉、统一向我站站长反映或投诉。
(三)凡对我站站长违纪问题的反映、投诉、统一向我站主管部门领导区建设局局长投诉。
(四)凡投诉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或投诉的问题很严重,可以越级投诉,即向区建设局、市建设局或区纪检部门投诉。
(五)投诉电话:
质监站站长 吴贵章 2733868
区建设局局长 张 育 27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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