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查、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主要工作程序:
(1)热情接访;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分析归类;
(3)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查、控告和申诉;
(4)做好承办、转办、督办信访举报事宜;
(5)自办信访件要及时组织初查核实;
(6)经初查发现违纪事实,移交检查部门;属一般问题,做好反馈和督促整改工作;
(7)做好信访信息反映,对一些重要信访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区领导反映通报;
(8)做好信访件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