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办公电话
李忠清
局 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基层、政工、财务、综合治理工作
2733366
黎德民
书记
主持局党支部全面工作,兼管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2733363
王海志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
2733237
郑章成
副局长
分管普法、宣教、依法治区、计划生育工作
2733148
朱志明
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2733215

          
各股室职责

  麻章区司法局各股、室、办负责人情况及办公地点:
    
  法律援助处  梁庆愉   办公电话:0759-2223148

  办公地点:霞山区汉口路53号

  公证处    谢成章   办公电话:0759-2223147
  
  办公地点:霞山区汉口路53号

  律师事务所  莫家强   办公电话:0759-2107265

  办公地点:霞山区观海路11号201房


  办公室的职责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和装备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和各股(室、处、所)工作的协调安排;综合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和监督上级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指导司法行政的调研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和指导、监督机关、直属行政单位和派出机构财务管理、基建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
 办公室    朱志明   办公电话:0759-3303972

 法律援助处  梁庆愉   办公电话:0759-2223148
 办公地点:霞山区汉口路53号

 公证处    谢成章   办公电话:0759-2223147
 办公地点:霞山区汉口路53号

 律师事务所  莫家强   办公电话:0759-2107265         
 办公地点:霞山区观海路11号201房

 

  法制宣传教育股(挂区普法办牌子)的职责:

  拟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含湖光农场)、学校、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宣教股    王自信   办公电话:0759-2733237

  公证律师管理股的职责: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协助办理律师事务所、政府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处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指导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登记的审查上报工作。规划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质量、负责公证员资格和执业公证员年审、注册的审查上报工作。
 公律股    莫家强   办公电话:0759-2107265

  基层工作管理股(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区"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牌子)的职责:

  管理、指导、协助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48"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政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协助培训调解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协助搞好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年审、注册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基层股    杨木生   办公电话:0759-2733148

  政工办(副科级)

  拟定政治工作规划、负责局机关、直属行政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纪律及廉政建设。负责组织、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表彰奖惩、立功创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审、聘任工作;管理、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行政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行政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搞好年终考核评比工作。
 政工办    李忠清   办公电话:0759-2733148

 


区司法局执法依据和主要职责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证暂行管理条例》、《人民调解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搞好组织制度、业务和装备建设。指导和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及“148”法律协调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行政单位及派出单位的人事工作;
  (八)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麻章区人民政府 电 话:0759-2733067  邮 编:52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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