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会务、文秘、档案、保密、财务、保卫、计生、卫生等行政管理事务;负责干部人事、党务的统计工作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研究.汇编、出版馆藏档案史料,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负责《麻章区档案志》、《麻章区档案馆指南》的编辑出版工作。
2、督查指导股
对全区各级各类档案室和区直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协调;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并按《档案法》规定已满十年的档案按要求整理规范、移交、登记手续;负责档案宣传和区直档案系统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档案现代化管理;组织开展档案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馆务股
负责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价值及撤销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护及鉴定、销毁和抢救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专题编目和检索工作的编制工作,严格履行档案资料的借阅、复印、裱糊、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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