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办公电话
刘 阳
局 长
负责林业局全面工作,兼管营林生产、绿委办、人事、安全生产工作
3300700
何伟杰
副局长
分管林政管理、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
2706079
吴锡童
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基层单位工作
2706079
梁志鹏
副局长
 
2706079
王筱敏
副局长
管营林生产、绿委办、安全工作
2706079



          

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日常工作;
  (二)拟定和监督执行局的各项设事规划和工作制度,承办 局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工作;
  (三)承办局财务、房管、基建工作;
  (四)负责局及下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人事、纪检、监 察、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职称评聘等工作。
        
   林政股工作职责:

  (一)、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
  (二)、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三)、对森林权属进行界定,发山林权证。
  (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五)、有计划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不突破采伐限额,使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林政内容

  (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办理木材运输放行证。
  (三)、发山林权证。
  (四)、发放木材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发林地使用许可证。
  
营林股工作职责:

  一、营林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的林业规划及建设,大力植树造林。
  (二)负责林业技术指导,新技术、优良树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三)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办理森林植物病虫检疫证件。
 

             四、区绿委办工作职责

  一、职责范围:

  负责城乡绿化工作,对全区的义务植树运动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评比表彰,检查监督。


  二、工作内容:

  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的决定,组织和发动适龄公民每年参加义务植树,建立义务植树绿化基地,收取绿化费,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开展评比花园式单位,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等稀有资源。
  
  

 
 

 

 


区林业局执法依据和主要职责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林业的犯罪规定、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件》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林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林业违法犯罪,保护我区森林资源。
  (二)依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林区的行政执法,负责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组织群众划定护林责任区,禁止打击毁林违法行为。
  (四)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宏观指导和规划控制我区林木采伐量,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管理好木制品加工和运输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我区林业规划和建设,筹集造林资金,积极组织植树造林活动,推广林业先进技术,鼓励林业科研,提高我区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六)广泛开展林业绿化活动,尤其是负责好沿海防护林的营造及管护工作,起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美化、净化环境作用,维护生态效益。
  (七)负责本区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尽量减轻林业火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
  (八)负责本区林业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林业科学技术管理及协助林业系统对经济和技术人才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承办省、市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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