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联宣传、保密、档案、财务、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局离退休干部等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办妥承上启下事项。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规范性文件,引导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和上级有关领导机关,区人大和政协有关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协助组织全区农业执法工作。
责任人:柯建荣 电话:2733046
生产发展计划与种植业管理股
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农村经济以及有关农村情况收集和综合统计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负责编制市、区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的安排并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的政策建议。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实施细则;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指导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研究拟定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 、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农业生产、农田基本建设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负责区粮食基地建设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典型;指导救灾备荒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
划和组织实施。
责任人:柯建荣 电话:2733046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村基层工作; 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评估农村集体资产价值、指导建立正常的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工作;负责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变更审核和单位或个人占用集体资产的核实,并协调处理产权纠纷;指导和协助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资产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是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培训农村财务人员,审计农村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负责农村收益分配年报工作。
责任人:李苏 电话:2733046
科教信息股
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 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建设区农业网络,指导各镇农业网络建设;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质量监测、认证和管理工作。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备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工作;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农民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
负责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组织指导区内农业展览活动;指导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特种、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等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责任人:柯建荣(兼)
乡镇企业管理股
拟订有关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的措施;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企业布局以及发展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向型经济;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乡镇企业登记备案、统计和信息工作,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责任人:柯建荣(兼)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区老区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副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和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制订规划老区经济发展;指导老区“两个文明”建设;负责调拨资金扶持老区生产与发展老区福利事业;指导老区基层班子建设;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赵善标(兼) 电话:27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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