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征收管理分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办公电话
龙 辉
局 长
负责全面工作和分管计征
3303823
杨 仁
副局长
法规
3303816
董振强
副局长
办公室、人事监察
2710286
陈杰
副局长
 
3303819

          
各股室职责

 

科(室)税所
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科室基本职责
办公地点局机关
办公室
陈庆武
3303861
负责本局后勤服务、文秘事务、财务管理等工作
局机关三楼
人事监察科
陈建芳
3303944
负责本局干部人事监察、工、青、妇及计生工作等
局机关三楼
计划征收科
李卫强
3303869
负责分局税收计会、统计等
局机关三楼
政策法规科
于华
3303934
负责有关税收费政策贯彻落实、指导、检查等工作
局机关五楼
管理一科
王文盛
2710266
协助麻章所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五楼
管理二科
陈志强
3303947
协助湖光、志满两所征收管理
局机关五楼
管理三科
周文鹤
3300274
协助太平所征收管理
局机关五楼
麻章所
李鹏
2713866
负责麻章范围内的有关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局办公一、五楼
湖光所
吴炳煜
2800491
负责湖光范围内的有关地方税费片收管理工作
湖光镇利半路
志满所
莫朝贤
2845634
负责湖光农场范围内的有关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湖光场游泳池西侧
太平所
吕玉文
2866443
负责太平范围内的有关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太平镇政府对面

 

 


区地税征收管理分局执法依据和主要职责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产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粤地税发[1997]281)、《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湛麻府[1995]19号)、《湛江市区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稽查(检查)工作规程》(湛地税发[2001]158号)及《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和湛江市地税务局征管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辖区内纳税人纳税申报;
  (二)负责征收辖区内的各项税、费,追缴欠税、费以用计有关违章行为处理;
  (三)负责“双定户”应纳税额的评估并依管理权限核定及报批;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建帐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纳税人的纳税登记管理;
  (五)对辖区内纳税人征管资料实行规范的建档管理;
  (六)负责发票管理以及有关违章行为的处理;
  (七)负责税收计、会、统及票证管理,及时报送各类征管报表;
  (八)负责税法宣传、税收咨询服务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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