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办公电话
支春泉
局 长
负责全面工作
2733301
林景才
副局长
 分管人事、办税服务厅、工会
2733388
黄义学
副局长
分管税政、办公室
2733328
杨明
副局长
负责征管、税源管理二股
3733318
钟田英
纪检组长
分管监察、计统
2733308
苏小红
总经济师
分管信息中心、税源管理一股
2733336

          
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日常行政事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爱玲 办公电话:2733328

税收政策管理股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资料的录入,建库,交叉稽核和信息利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机;负责消费税,营业税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有关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订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日常稽查核和检查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业务管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各项税收业务,组织实施推广和管理工作,审批(核)纳入税控企业资格,指导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抵扣认证以及交叉稽核业务开展,监督检查税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金税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国际收协定的执行,负责报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有关资料。
股长:庄芬 办公电话:2733318

征收管理股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订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方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重大税收案件的事前把关和已结案件的抽查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股长:庄芬 办公电话:2733318

计划财务管理股

  如实编制和及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上解和入库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准确缴国库;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和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税收票证的领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股长:王琥琳 办公电话:2733338

人事股

  研究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到人事管理工作,正确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与非领导职数,人员录用调配,干部选拨任用,出国审查,人事档案管理,离任审计有关制度,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负责所属干部的考察任免和调动;负责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公务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实施,负责本局机关党务,计划生育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股长:谭林洁 办公电话:2733307

监察室

  负责本机关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税务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级纪检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主任:陈日明 办公电话:2733333

稽查局

  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和查办突发涉税违法案件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工作。
局长:陈华建 办公电话:2733398

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技术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与税务网络的技术联接,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级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指导下一级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控系统企业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办理防伪税控企业发行以及税控设备维修、维护。
主任:赵祝伟 办公电话:2733327

票证管理所

  负责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领购,发放和管理体制工作,负责对我区所辖用票户发票领、用、存、核销,保管以及用票户申请自印发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处罚。负责对各征分局专用发票领购、填用,库存,保管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监督,指导各征收分局的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防伪税控企业电脑版专用发票的供应,发票发售子系统的管理,发行子系统的发行授权IC卡的保管,企业税控IC的保管和发放,废旧金税卡和IC卡的缴销。
所长:陈国明 办公电话:2733322

征收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研究制定本分局的税收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分局经济税源和区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分局的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分局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分局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分局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0、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检,监察工作。
 11、负责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12、研究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据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3、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特别是政府交办的计划生育工作)。

 

 


区国家税务局执法依据和主要职责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征收教育费降附加的规定》、《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规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法章,并结合本区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国家税务系统税收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区经济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区的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的诉讼工作。
 6、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2、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3、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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