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监察股:
①管理全区劳动监察工作;
②审核劳动监察中队提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意见;
③处理劳动监察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工作;
④参与调解处理企业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⑤负责劳动监察的统计上报工作;
⑥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其职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
二、劳动监察中队:
① 负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监督职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遵守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② 调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③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④ 负责企业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的调解处理和上报工作;
⑤ 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审。
三、劳动仲裁股:
①负责劳动关系协调;
②按照劳动合同签证范围,负责全区劳动合同签证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③指导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进行审查登记;
④组织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制度,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
⑤参与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⑥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就业调配股:
①拟定城镇劳动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及劳动管理,对劳动就业进行指导;
②审批招工简和招工广告,指导工人技术交流,负责企业招工和工人调动,办理企业“农转非”招工和政策性安置工作;
③负责调查、汇总、上报破产、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情况和春运民工流动情况;
④指导企业富余职工余缺调剂;
⑤负责劳动力管理和就业的统计、年报工作;
⑥负责劳动工资、企业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分流安置情况的统计工作;
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工作;
⑧负责受理濒临破产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裁减人员的报告及处理工作。
2、办理招工手续需交材料:
①招工报告(成批招工须交招工简单),招工花名册;
②应招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及《广东省就业培训结业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
③招工呈批表,劳动合同书。
五、工资福利股:
①对企业职工工资和分配水平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
②指导企业搞活内部工资分配,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③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④处理企业职工工龄、探亲假、年休假等事宜;
⑤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
⑥负责年终企业工资清算和统计工作。
六、职业培训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职业技能签定中心)。
①拟定职业技能开发规划;
②负责职能分析和分类,职业技能签定,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③指导、负责全区就业前培训,学徒培训、在职职工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④岗位证书类(美容美发、电脑操作)的培训;
⑤就业前劳动法规,就业指导、职业道德培训教育;
⑥定期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⑦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⑧管理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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