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办公室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务
职 责 分 工
办公电话
冯涛
局长、编办主任
主持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13702888138
2733198
卢子生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才管理开发、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733093
孙兴旺
副局长、主任科员
负责公务员管理、综合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2733093
李海丹
编办副主任
负责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2733092

          
人事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人事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会、监察、纪检、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岗位责任人:李海丹
电话:2733096

(二)综合计划股
  拟订人事与人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拟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人事行政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协调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平衡、执行工作。

岗位责任人:吴珠梅
电话:2733097

(三)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有关公务员综合性法规的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承担局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拟订区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领导人员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和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录用工作,指导监督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进人考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非领导职务职数及其任职资格的审查和任免备案工作;负责区直因公出国(境)干部的政审工作;负责工龄更改工作;办理中小学教师调动审批手续。贯彻执行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编制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具有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的安置,下达机关、事业单位随军家属的计划。 岗位责任人:李海丹
电话:2733096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选拔;负责来区定居专家审批等管理事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区安置、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核准初评委评审结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及核发资格证书;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企业聘干备案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负责区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并进行指导。

岗位责任人:李海丹
电话:2733096


(五)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股
  执行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政策和标准,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执行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工资待遇;核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区属转制企业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增资的审核;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岗位责任人:吴珠梅
电话:2733097

(六)人才管理开发股(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培训中心”二个牌子)
  拟订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建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制度;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工作;按分工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方牵头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协调智力引进工作,建立智力引进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国外智力人才市场;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外国专家证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的审核、发放;审核引进国外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项目;组织调解涉外聘请合同纠纷的仲裁;办理使用国家和省、市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人员事宜,审核部门与地方出资的出国(境)培训计划、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管理随合同出国(境)的培训项目。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交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智力开发、成果转让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业务;负责流动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代管及合同鉴证、出国政审等业务;负责办理非国有单位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工作;建立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的考务工作;承办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和执一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培训任务承办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责任人:孙兴旺(兼)
电话:2733093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股室的职责:

(一)行政机构编制股
  负责拟订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直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镇机关机构的设置、调整,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调整与职责分工;分配、调整和管理各镇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和协调、各镇行政机构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单位招调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的统计工作;审核区直议事协调、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设立。
  负责拟订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性文件,机构编制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

岗位责任人:梁大芳
电话:2733095

(二)事业机构编制股
  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招调人员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岗位责任人:梁大芳
电话:2733095


违纪投诉

受理人:梁德荣
电话:2733198


人事局主要职责

执法依据:
-、人事局执法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执法依据:《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主要职责:
一、人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指导和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考录、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和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录用工作。

  4、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企业聘干备案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回麻章区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6、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人才流动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的拟订,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并承办有关人员的“农转非”手续。

  7、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执行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拟订和对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

  8、组织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拟订区政府奖励表彰的细则和管理办法;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的审核、呈报及办理工作。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具有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的安置,下达机关事业单位随军家属的安置计划。

  10、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1、拟订和监督执行国外人才智力引进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管理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外国专家身份的确认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及使用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干部的政审工作。

  12、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3、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统一管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各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镇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区直机关之间、区直机关与各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直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各镇行政编制总额。   5、负责拟订区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人员结构管理、进人审核以及编制卡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法规的执行情况。

  8、审核区直议事协调、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设立。

  9、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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