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和“绿色证书”工程,负责对农民进行农业科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推广、实施工作。
(4)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农村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5)组织农作物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以及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6)组织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检查、监督、检验和登记工作。
(7)指导基层(镇、村、农技站、种子公司、农科所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工作,以促进我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工作。
(8)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参与市场流通管理工作,向农民和社会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的服务,当好政府指导农业生产的参谋。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事项。
2、内设机构及职能
(1)办公室
主要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中心的人事、工资、档案、保密、保卫、财务、内务、会议组织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报告、文件、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科技教育股
管理、指导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的工作,并承办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工作;管理上报农业科技成果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民的教育工作;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组织农业科技、成果展览活动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3)市场信息股
建立完善的农业信息网络,及时向农民和社会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做好市场调查,直接参与市场流通的管理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当好政府指导农业生产的参谋。
(4)种子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作物种子工作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外引进试验、示范,以选择适合本区种植优良的品种加速繁殖、推广;种子的生产与经营的管理;组织种子质量检查、监督、检验和登记工作。
(5)植保站(包括测报站、植检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农药、植检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工作;组织新农药、新化学除草剂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对农药的质量检查、监督、检验、登记和农业植物内检工作。
(6)土肥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耕地保护与组织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新化肥、微肥、生长刺激素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对化肥的质量检查、监督、检验和登记工作;指导农村的省柴节能、炉灶的改革工作。
(7)甘蔗技术推广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甘蔗生产的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本区甘蔗生产的新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巩固和提高我区糖蔗基地的各项工作;引进、试验和推广甘蔗新品种。
3、下属事业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
区农科所:专责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