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机构职能类 |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城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管理、乡镇政务公开推行监督保障、殡葬改革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以及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优抚安置股
3、社会救灾救济股
4、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股
5、社会福利事务股 |
公开栏
服务热线
便民资料 |
长期公开 |
规范性文件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5、《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有若干规定》
6、《殡葬管理条例》
7、《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
8、《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9、《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10、《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1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便民资料
服务热线 |
长期公开
随时公开 |
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 |
1、五保对象审批
2、“五老”人员审批
3、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便民资料
服务热线 |
长期公开 |
便民服务类 |
1、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
2、农村五保供养
3、优待抚恤
4、退伍安置
5、殡葬管理
6、婚姻登记
7、收养登记
8、社会团体登记
9、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10、老人优待
11、举报投诉信箱、电话
12、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公开栏
服务热线
便民资料 |
长期公开 |
工作动态类 |
1、民政主要工作情况
2、实施有关民政法律法规情况
3、开展专项工作情况 |
新闻媒介
召开会议 |
及时公开 |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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