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麻章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
通   知


                 湛麻府办〔200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麻章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日

          麻章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意见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并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方案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本区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和评价。目的是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明确用款单位的责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形成“花钱”看结果的管理理念,有利于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四)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五)自我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评价方法包括:
  (一) 比较法。包含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历史动态比较法; 横向比较法;
  (二)摊提计算法;
  (三)最低成本法;
  (四)因素分析法;
  (五)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
  (六)财政部、省、市财政部门制订的其它方法。
  四、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包括:
  (一)经济建设支出指标;
  (二)财政支农支出指标;
  (三)财政教育支出指标;
  (四)财政科技支出指标;
  (五)财政文化体育支出指标;
  (六)财政卫生支出指标;
  (七)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指标;
  (八)政府采购支出指标;
  (九)政府运转支出指标。
  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项目特点对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和补充(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五、组织管理
  财政部门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在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日常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区委、区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区级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六、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绩效目标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申报必须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项目用款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时,必须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区财政绩效评价部门和业务股室,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未提交可行性方案的申报支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区财政局不予受理,不予拨款。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
  (三)成立评价组织机构和制订评价实施方案。
  (四)现场评价,收集、核实基础数据和资料并计算评价结果。
  (五)撰写评价报告。
  七、分类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一)部门(单位)自我评价。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绩效评价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 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及财政部门认为必要的项目,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报财政绩效评价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具体格式和规范文本由区财政局另行制订)。
(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财政部门对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价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评价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绩效评价。
  八、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年度支出项目。凡财政拨款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支出项目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中央、省、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内外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
  (二)跨年度支出项目。项目单位应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绩效评价部门备案。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及小额专款支出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九、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查核实。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由财政部门委托或建议审计部门进行重点审计。拒不报送自评报告的,下一年度财政不得再安排专项资金。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用款单位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给予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六)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及时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并为加强项目监管和新上同类项目提供经验参数。
  (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公共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十、本方案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方案自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1、麻章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2、麻章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主题词:财政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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